初级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级别为“相应专业”)。
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 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 7 个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