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一般在考试结束后1-2个月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通过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按规定成绩复核仅核查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不收取费用,逾期不与受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有效期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可依法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即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