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4年西藏自治区导游证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导游证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周六),考试费用为140 元/人次。
原文公告如下: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地(市)文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11月23日(周六)举行,现按照文旅部通知要求,将西藏考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犯罪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试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
格考试报名入口)。
上传资料包括:
①身份证件(正反面)、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②学历证(内外面);
③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指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④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⑤现居住地管理部门(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藏满5年的居住证明材料。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10日17:00,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报名网上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时应确保上传资料图像清晰可辨,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四)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9:00-10:30
科目三、四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10:30-12:00
科目五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2日前完成
科目一、二、三、四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考点为准。
科目五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向考生公布。
五、收费
收费根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16)420号),我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核定的140 元/人次收取。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5年2月24日9:00起,考生可登承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代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2025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二)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西藏自治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导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办公室设在厅市场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考试相关工作。
(二)加强考试管理。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