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营养师四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公共营养师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公共营养师二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四、公共营养师一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