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地区,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享受补贴待遇。但是,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申请补贴。
首先,申请人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这意味着只有在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才有资格申请补贴。
其次,申请人需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无法享受补贴。
福建地区的公共营养师补贴申领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局的通知为准。
总之,福建地区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并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