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
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如下:
四级: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公共营养师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或取得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级: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一级:取得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公共营养师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