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符合条件的公共营养师提供补贴。具体条件包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以及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金额根据证书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可以领取2000元/人的补贴,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可以领取1500元/人的补贴。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可以领取补贴的。
申领补贴的程序是,公共营养师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具体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而异,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通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