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补贴条件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金额根据证书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三级(高级)证书可以领取2000元/人的补贴,四级(中级)证书可以领取1500元/人的补贴。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不符合补贴条件,无法领取补贴。
申领广东公共营养师补贴的流程如下: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具体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办理。
总之,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广东地区申领补贴,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补贴金额根据证书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申请金额和流程可咨询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