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辞退员工的赔偿,要根据实际的工作年限来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总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厂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由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还需要支付赔偿金。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