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发布了《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告知书》,当中明确了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考生请于2025年3月3日-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若担心错过教师资格笔试时间可免费预约页面上方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短信提醒大家,请及时预约。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告知书》内容如下: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为确保考生考试顺利,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5年3月3日-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提前规划。请考生提前关注当天天气情况,考虑考点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合理规划,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通过考试安检,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备好个人证件。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四、妥善放置个人物品。考生入场前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人工安检和智能安检门检查,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请考生在进入考点时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因考生人数较多,考点条件有限,只能提供物品存放场地,如有损坏、丢失,考生自行负责。请考生提前妥善放置个人物品,尽量不要携带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前往考点,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损坏、丢失给您造成损失。
五、诚信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笔试考生须知
1.考生开考前 30 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考场内不设置物品存放处)。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放在课桌的右上角,接受监考员核对。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6.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7.考生笔试迟到 15 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8.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9.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 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