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我省2024年下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免考条件
(一)考生须在我省取得自学考试考籍(即考生取得自学考试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并完成注册后方可申请免考。
(二)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三)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考生注册时上传的符合要求的电子图像最终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的毕业电子信息注册,未按有关要求进行更换的将影响正常毕业。请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图像,具体要求详见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二、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9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9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10月10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五)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11月10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先用手机(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关键字学信网)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申请免考过程中,使用该App扫描学信二维码并授权完成本人学历信息的核查。
(二)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三)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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