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导游证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导游证有效期是三年,在到期前三个月内申请换发。
申请换发导游证的流程如下:
1. 打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2. 点击导游入口进入,登录后进入“导游基本资料”页面。
3. 当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点击蓝字即可依次按照提示完善内容提交申请,如果没有出现蓝字,则还未到申请换发导游证的期限。
4. 进入页面后,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点击蓝字即可依次按照提示完善内容提交申请。
5. 上传所需材料。
6. 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
7. 等待审核通过。
提交申请后,注册所挂靠单位(旅行社或导游协会)和市旅游局会进行审核,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可以去所挂靠地区的旅游局换发领取新的导游证。
导游资格证换区导游证需要先申请挂靠导游协会或者旅行社,然后在12301网站申请注册电子导游证,最后领取导游证。
如果导游证到期后不申请换发,那么导游证将自动失效,失效期间不允许带团执业。但是,如果要继续执业,可以重新申请换发导游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