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地区,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领补贴。补贴条件包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流程为申请人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过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具体的申请金额和流程可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进行办理。